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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项目电梯集中采购Ⅰ标段资格预审答疑文件(第01号)

发布时间: 2024-02-01 21:52:23   浏览次数: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项目电梯集中采购Ⅰ标段

资格预审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潜在申请人:

现就“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项目电梯集中采购Ⅰ标段”潜在申请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质保期要求:项目首次集中交付之日起 2 年的维保,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间保障工作,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问:质保期起始日期:项目交付之日起2年,最迟为该设备发货日期后的三十六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请确认。

答: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为准。

提问2:计划供货期:最长交货期45日历天(3m/s电梯不超过60日历天),保证的安装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问:交货期起始时间是否从合同签订完毕、图纸技术参数双方签字确认、现场复核完毕开始计算,若遇到春节、五一、国庆等长假期,交货期是否能延长,请确认。

答: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为准。

提问3:P81厅门符合《GBT 27903-2011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要求的 2 小时完整性要求 问:按照此标准层门采用防火门具备2小时完整性,无隔热性要求,请确认。

答: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第02号)”第1条。

提问4:P34产品安全性设计:申请人所有投标垂直乘客电梯均配置电梯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PESSRAL),自动扶梯产品均配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得 3 分;若申请人仅部分产品型号配置电梯安 全 相 关 的 可 编 程 电 子 系 统(PESSRAL)或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得 1 分;若申请人所有投标产品型号均未配置或无法提供合格证明资料,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所有投标垂直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的整梯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问:≥3m/s的电梯,如果缓冲器不是用相应速度的而是根据标准选用减行程的缓冲器时,必须配速度监控装置,按照国标要求≤3m/s电梯的缓冲器必须使用对应速度缓冲器,不能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因此≤3m/s的电梯不能满足,垂直乘客电梯安全相关的电器元件均有对应的国标要求,满足国标要求即可,此项不应作为评分项。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5:P86变频驱动节能运行系统:故障切换:当变频器故障时,经自动检测可以切换到直接供电状态,使扶梯仍然可以正常工作,在变频器修复以前,只有正常速度以及停止运行两种状态。 问:不可以采用故障自动切换,建议按照变频器故障后停机由维保单位手动切换而非自动切换,若自动切换维保及使用方不能及时发现故障,最终造成更大损失。

答: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第02号)”第2条。

提问6:疑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申请人和分公司(如安装合同与分公司签订)的资质证书,申请人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了、改造),分公司《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由于分公司作为安装维保单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与总公司不同,请招标人同意。

答:同意。

提问7:疑问:财务审计报告是否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以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答:需要提供。

提问8:"P81《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三、招标电梯产品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1. 垂直乘客电梯(有机房乘客电梯/无机房乘客电梯)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装修预留重量300kg。

疑问:电梯标准配置已对轿厢、天花装饰列了具体要求,建议预留200kg装修重量作为标准配置要求即可,后期根据项目具体需求有偿拓展至更高装修重量。"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9:"P81《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三、招标电梯产品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1. 垂直乘客电梯(有机房乘客电梯/无机房乘客电梯)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轿厢按钮、外呼按钮均为圆形表贴玻璃按钮。

疑问:圆形表贴玻璃按钮易损坏,可否采用经久耐用型不锈钢圆形按钮?"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0:"P81《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三、招标电梯产品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1. 垂直乘客电梯(有机房乘客电梯/无机房乘客电梯)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轿厢位置显示:带召唤按钮的层站按钮盘及运行方向显示器,9寸单色液晶显示

疑问:9寸单色液晶可否调整为6.4寸单色液晶?"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1:"P81《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三、招标电梯产品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1. 垂直乘客电梯(有机房乘客电梯/无机房乘客电梯)标准配置和功能要求:轿厢前壁和横梁、轿厢侧壁、轿厢后壁、轿门、厅门、门套均为:银色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疑问: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建议采用实心银色发纹不锈钢,不允许采用银色不锈钢板外包工艺,厚度≥1.2mm"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2:"P75~76《第五章 招标技术需求书》二、设备技术性能参数2.1垂直乘客电梯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指标

疑问:《垂直乘客电梯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指标》中对导轨的规格没有要求,成都地区属地震多发地带,导轨作为电梯运行的重要部件,特别是无机房电梯的主机等多个部件均在井道顶部由导轨支撑,地震发生时因导轨强度不足引起晃动将对电梯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建议本项目无机房电梯主副导轨均要求实心导轨。"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3:"P67《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十、(二)类似工程业绩表

疑问: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如何填写?2、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封面页(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产品规格页面(若有)?"

答:1.以所签订合同的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填写,且业绩证明资料中需体现货物产品技术参数的型号信息;2.类似业绩合同不强制要求逐页完整提供,但需提供证明类似业绩合同真实性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要求相关内容的页面,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首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产品规格页面(若合同金额页体现产品规格型号,可无需单独提供)等,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

提问14:"P59《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要求提供应标具体电梯型号名称

答疑:申请人某一产品型号无法覆盖载重范围的,能否提供多个产品型号?"

答:≤1600KG的载重范围内的产品选型必须为同一型号,仅>1600kG的载重范围接纳多个产品型号。若有多个产品型号,在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中“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中的“应标具体电梯型号名称”列分别填写。

提问15:"P58《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七、技术偏离表

疑问:申请人在《垂直乘客电梯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指标中》填写的优于采购标准的参数指标是否需要在《七、技术偏离表》中按正偏离体现。"

答:不需要。

提问16:"P50《第四章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五、(二)申请人授权书中分公司和申请人盖章

疑问:可否分公司盖实体章、申请人盖电子章?"

答:可以。

提问17:"P3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4评分标准、产品实力、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包括所有投标垂直乘客电梯型号完整的整梯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数据清晰可见)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

疑问:申请人完全响应前提下,是否仅对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的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8:"P31~32《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4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银行资信等级情况要求提供银行机构出具有效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疑问:请明确申请人需要提供哪几年的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答:须提供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文件。

提问19:"2.P23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2.6“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疑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可否只附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用每种梯型一页电梯监督检验报告证明?"

答:1. 类似业绩合同不强制要求逐页完整提供,但需提供证明类似业绩合同真实性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要求相关内容的页面,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首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盖章页、产品规格页面(若合同金额页体现产品规格型号,可无需单独提供)等,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2.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第02号)”第3条。

提问20:"1.P7第二章《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3)项目首次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的维保”

疑问:“项目集中交付之日”无法明确,维保时间可否调整为“自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或产品出厂之日起30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另外电梯在验收完毕至交付前,项目使用电梯需签署临时用梯协议。"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1:资格预审的企业业绩要求提供包含本次投标所有垂直乘客电梯型号,如遇电梯厂家垂直电梯型号更名或提供业绩证明的客户签约文件未书写具体电梯型号时,是否可接受电梯厂家进行签约型号补充说明,将新、旧电梯型号和型号补充证明材料均作为有效的型号证明材料。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所有垂直乘客电梯产品型号获得的《特种设备型 式试验报告(电梯)》试验合格的时间作为电梯技术成熟性的证明资料。如有电梯型号更名的情况,是否接受厂家提供型号更名的证明材料后,认可将更名前的产品的整机报告试验合格时间作为应标产品型号的试验合格时间?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3: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中要求提供应标产品型号,如招标规格有多个应标产品型号可应对的情况,是否可填写多个产品型号?在存在产品名称变更时,是否可填写新型号共同作为有效的应标型号。"

答:(1)≤1600KG的载重范围内的产品选型必须为同一型号,仅>1600kG的载重范围接纳多个产品型号。若有多个产品型号,在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中“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中的“应标具体电梯型号名称”列分别填写。(2)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4:“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招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标准得2分,但其中一些数据在新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已不体现(如振动),只有老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才体现,如提供老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佐证,是否可以?

答:若为同型号产品,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老版本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作为佐证资料。

提问25: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具体项目(金额3500万)如设备采购合同签约甲方为总公司,安装合同签约甲方为其分公司或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是否可以?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安装合同签约甲方可以为设备采购合同签约甲方的分公司,但不能为其子公司。

提问26: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具体项目(金额3500万),如合同中部分产品型号电梯正在供货,还未验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的(已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中的产品电梯型号未包含正在供货的产品型号电梯),是否属于“2.4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描述中的已完成类似业绩?

答:不属于已完成类似业绩。以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为准。

提问27:文件P59页“垂直乘客电梯”产品型号表中载重要求为630-2000kg,是要求只允许一种产品型号电梯全覆盖,还是可以提供两种产品型号电梯分段做到全覆盖(例如一种产品型号覆盖至1000kg,另一种产品型号覆盖至2000kg)?

答:≤1600KG的载重范围内的产品选型必须为同一型号,仅>1600kG的载重范围接纳多个产品型号。若有多个产品型号,在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响应及详细描述”中“1.拟投标垂直乘客梯产品型号表”中的“应标具体电梯型号名称”列分别填写。

提问28:文件P59页要求产品满足630-1600kg,但在下表“垂直乘客电梯”中载重要求为630-2000kg,那么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是要求拟投标产品载重必须覆盖至2000kg,还是只需要覆盖到1600kg?

答: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第02号)”第4条。

提问29:“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个数,判定依据是指:在投标人所有拟投标垂直乘客电梯产品型号均同时优于同一项技术指标时才算作1个吗?

答:是。

提问30:“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技术指标优于技术要求项是仅指在“垂直乘客电梯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指标”表中“优于技术指标最低条件”有具体数值的项,打“-”项不作为评判项吗?

答:打“-”项不评判技术指标是否优于技术要求,但要评判其响应情况。

提问31: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

答:招标人未指定具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即可,但第三方检测机构需与申请人无关联关系。

提问32:“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招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标准得2分,但其中一些部件要求项(如轴承品牌、某些部件寿命)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均无体现,如何判定为响应招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标准要求?

答:如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中对一些部件要求项指标没有体现,申请人应对这些部件要求项指标响应或优于本次招标需求作出说明和承诺。

提问33: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具体项目(金额3500万),如合同中部分产品型号电梯正在供货,还未验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的(已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中的产品电梯型号未包含正在供货的产品型号电梯),是否属于“2.4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描述中的已完成类似业绩?

答:不属于已完成类似业绩。以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为准。

提问34: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具体项目(金额3500万)如设备采购合同签约甲方为总公司,安装合同签约甲方为其分公司或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是否可以?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十、企业业绩情况表”中类似工程业绩表中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安装合同签约甲方可以为设备采购合同签约甲方的分公司,但不能为其子公司。

提问35:“2.4评分标准-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招标人针对本次采购标准得2分,但其中一些数据在新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已不体现(如振动),只有老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才体现,如提供老版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佐证,是否可以?"

答:若为同型号产品,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老版本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作为佐证资料。

提问36:P32《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2.4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营业收入债务比例要求:按各申请人自身 2021 年和 2022 年债务收入比率情况进行判断,2022年债务收入比率比 2021 年债务收入比率降低(即两者相减值<0%)得 2 分;2022 年债务收入比率比2021 年 债 务 收 入 比 率 增 加 ≤5%(即 0%≤两者相减值≤5%)得 1分;2022 年债务收入比率比 2021年债务收入比率增加>5%(即两者相减值>5%)得 0 分。不提供证明资料不得分。注:债务收入比率就是某期间内平均债务总额与营业收入之比(公式:债务收入比率=负债总额/营业收入)。

    疑问:由于近几年地产行业经济形势严峻,导致电梯销量越高,负债比例越大,符合客观事实,如果以此条作为考量企业综合实力,我司认为有失偏颇,建议取消此条。

答: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第02号)”第6条。

 

 

                 招标人: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日


相关附件:答疑-人居集采补遗文件(第01号)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