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
补遗文件01号
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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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3评分标准“企业业绩”中的评分细则修改为“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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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的电子锁供货及安装业绩得3分,最多6分。近年(2019年01月01日起至申请截止时间)每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同一个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范围内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 500万的电子锁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得5分,最多10分。
注:本项最多得15分,不重复计分。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1.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的乙方须为申请人自身,单项目合同乙方可为申请人自身或其分公司或授权的代理商。
2.单项目合同乙方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与申请人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和代理商营业执照。”
2、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开发项目电子锁集中采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7月11日9时30分。
招标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相关附件:补遗.pdf
相关附件:PRJ20230628000002_01(用于客户端制作电子标书).qual